洛阳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时间:
2017-09-18 0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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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是隶属于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下设10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计划科、养护科、工程科、路产科、信访安全科、监审科、离退休干部科。局长为仝宇鹏同志,人员编制数为90人。主要担负着全市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任务。下辖直属单位2个,分别为:洛界高速管理处、公路管理局城郊分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洛阳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本级

2.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分局

    3. 河南省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

第二部分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2016年洛阳市公路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4808.34万元,支出总计159892.4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 5491.42万元,支出增加34896.75万元,收入增长4.60%,支出增长27.92%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2480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08.34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5989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5.38万元,占4.34%;项目支出152947.06万元,占95.6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808.34万元,支出总计159892.44。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 5491.42万元,支出增加34896.75万元,收入增长4.60%,支出增长27.92%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043.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7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637.07万元,增长27.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04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82万元,占0.06%教育支出(类)支出12.20万元,占0.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5.29万元,占0.06%交通运输(类)支出128755.73万元,占99.78%;住房保障(类)支出116.19万元,占0.09%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1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培训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4万元,支出决算为4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7.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各部门严格管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杜绝浪费合理支出,节约成本。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102.94万元,增长(下降)6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46万元,下降6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67.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严格管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杜绝浪费合理支出,节约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40万元,占9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0.4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4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路政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于洛界高速公路养护、机电巡查、路政保通、通行车运转、和市局干线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养护进度、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验收以及进行交通路政执法等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期末,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机关、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分局、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公路工程检查、验收,各省、市同行业部门到我市工程技术交流、指导等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公务接待批次2次18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2276.4万元,支出决算为30849.21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55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160.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共有车辆15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支出2663.64万元,较2015年支出2517.37万元增长了146.27万元,增长5.8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度洛阳市公路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